宜城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对减免城区市场主体房租租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通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切实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于2020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减免房屋租金的通告,全市城区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全部关闭停业,歇业期间全市城区各类市场主体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政发〔2020〕6号)精神,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1月30日下发的通告作如下调整:
一、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按照省政府文件(鄂政发〔2020〕6号)精神,免收3个月租金,再减半征收6个月房租。
二、对于承租非国有房屋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鼓励租赁方对2020年元月24日疫情防控开始至6月30日期间因防疫需要未经营的房屋租金进行减免,具体减免金额由双方协商处理。2020年7月1日之后的房屋租金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特此通告。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