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2010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鄂农函[2010]30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黄州区2010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工作,黄州区农业局现对2010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培训基地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
3、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
4、熟悉现代农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民创业等相关培训,具备相应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
5、培训场所和实训基地贴近农民,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6、愿意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任务。
二、培训基地认定程序
1、黄州区农业局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培训基地认定时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报送材料和受理机构等。
2、自愿申报认定的培训单位,按照公告要求向黄州区农业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3、黄州区农业局接到培训单位申请后,组织财政、畜牧、水产、农机、能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建设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会商,会商结果在黄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三、培训基地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机构面积、教职工人数、师资结构、双师型教师数和职称结构、培训岗位、培训能力、实习基地、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2、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机构批复文件复印件;
3、收费许可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内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5、相关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及其资质证明文件、聘用合同;
6、相关教学及实习设备清单;
7、教学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办公、培训、实习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的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的应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
8、学校全貌、培训教室、实训基地图片;
9、其他能证明培训基地培训实力和社会信誉的材料。
四、受理机构
各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农业局政工科教股,逾期不再受理。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0年7月7日下午3时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区农业局政工科教股。联系人:索春明 电话:139****6312 0713―8351169
二0一0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