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狠刹五一端午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纪委,龙感湖管理区党委、纪委,黄冈经济开发区党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就“五一”、端午期间狠刹各种不正之风通知如下: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五一”、端午期间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宣传栏(屏)、廉政短信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等有关作风建设的系列配套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在遵章守纪、模范执行上再上认识、再紧一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贯彻执行负总责,既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又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提醒和约束。
二、要担当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格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紧抓“五一”、端午重要节点,全面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工作。要切实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网站等方式方法,重点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庆事宜、收受礼品礼金、到高档娱乐场所活动等“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严查快办、铁面执纪、点名道姓、绝不姑息,坚决防止不正之风纠而复发、反弹回生。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一”、端午期间狠刹不正之风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再加力度,再添举措,以坚决态度和高压态势,不断坚持和巩固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精神取得的成果。市纪委将在“五一”、端午期间对本通知要求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落实不力的,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分别于5月10日、6月10日将本地本部门“五一”、端午期间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黄冈市纪委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