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业务申请材料清单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业务申请材料清单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或新增险种) 申请材料: 1.《濮阳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二) 2.法人身份证 3.统一信息用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 二、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基本信息变更、注销、分立、合并等) 申请材料: 1.《濮阳市社会保险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证; 3.单位类型变更,提供类型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其它相关变更资料。 三、单位新参保人员(或新增险种) 申请材料: 1.《濮阳市社会保险新参保人员情况申报表》; 2.身份证; 四、社会保险关系恢复 申请材料: 1.《濮阳市社会保险新参保人员情况申报表》; 五、社会保险关系统筹范围外转入(养老、失业) 申请材料: 1.《参保凭证》、失业保险转迁证明; 2.身份证; 六、社会保险中(终)断人员 申请材料: 1.《濮阳市社会保险中(终)断缴费申报表》; 2.中断时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通知书、劳改人员等相关证明; 3.终断时应携带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4.办理终断手续时,参保单位不允许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七、社会保险关系统筹范围内转移 申请材料: 1.转出单位填报《濮阳市社会保险关系中(终)断申报表》; 2.转入单位填报《濮阳市社会保险关系新增申报表》; 3.身份证 八、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统筹范围外(养老、失业) 申请材料: 1.转出单位填报《濮阳市社会保险关系中(终)断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 九、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申请材料: 1.《濮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基本信息变更表》; 2.需提供变更基本信息人员的居民身份证等与变更内容相关的原始材料; 十、事项名称: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 申请材料: 1.登记执照证书(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证书等);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 4.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转包、分包或劳务合同); 5.规划许可证; 6.业务申请表; 7.代办人公民身份证 十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算 申请材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手册》; 3.本人社保卡; 4.本人身份证; 5.《濮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办理表》。 十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 申请材料: 1.本人原始档案; 2.劳动合同; 3.工资发放凭证;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资格申请表》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含)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资格核准表》; 5.补缴超过3年以上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或劳动仲裁书或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未提交的需提交本人承诺书。 十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定 申请材料: 1.河南省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请表 2.死亡证明(申请人告知承诺可取消) 3.火化证明(河南省内数据共享后可取消) 4.离退休人员失踪后宣告死亡需提交法院死亡判决书 十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核定 申请材料: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核定申报表》 2.职工档案 十五、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申请材料: 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原件 十六、工伤事故备案 申请材料: 1.《濮阳市工伤事故备案表》 十五、工伤职工转诊转院 申请材料: 1.《濮阳市工伤职工住转院申请表》 十七、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 申请材料: 1.《濮阳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十八、工伤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3.住院收费票据; 4.出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 5.费用汇总清单 6.住院病历复印件 7.《工伤认定书》。 十九、工伤伤残待遇核准支付 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3.《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表》。 二十、工亡职工一次性待遇核准支付 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3.《工伤认定书》 4.抢救记录; 5.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二十一、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核准支付 申请材料: 1.被供养人户口簿复印件 2.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供养子女学校证明。 二十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核准支付 申请材料: 1.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2.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 3.辅助器具配置票据。 二十三、工伤认定 申请材料: 1.濮阳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申请时提供); 3.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6.单位出具的工伤事故报告(单位申请时提供); 7.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证人身份证明材料; 8.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由于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房产证或者其他居住证明材料、路线图; (2)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抢救记录、病历和居民医学死亡证明; (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证明或判决书; (4)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申请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5)由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部门按规定出具的证明; (6)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旧伤复发证明。 二十四、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材料: 1.《濮阳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 2.单位公示报告一份;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学材料 近1年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 近半年在濮阳市级医院做相关疾病检查的报告单和诊断证明书(原件)。 精神疾病患者,须出具近5年的系统治疗病史资料及近期在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所做的相关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书。 二十五、职工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申请 申请材料清单: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濮阳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5.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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