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水功能区实施区划管理
近日,市政府批复实施了《泰安市水功能区划》,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区划》范围包括我市重要河道的干流和主要支流,湖泊,大、中型水库,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主要县区际边界水域等。《区划》分为两级体系。水功能一级区分四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区划在一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内,具体划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六类。全市一级水功能区29个、二级水功能区32个,42%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确定为Ⅲ类或优于Ⅲ类。
《区划》明确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影响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的开发利用活动;保留区作为今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预留的水域,原则上应维持现状水质;在缓冲区内进行开发利用活动,原则上不得影响相邻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