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国家高新区商务局关于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方案233344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创新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培育农业经济增长新动力,实现有效扩大地方产品销售,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结合市商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住我区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历史机遇,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优化农村电子商务环境,发挥电子商务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新动力,努力开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以典型农产品电子商务项目为依托,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开拓网络营销平台,促进农特产品的线上线下融合,通过对标志性本地农产业电子商务项目的扶持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从而提升高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应用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拓宽网络营销渠道。帮助引导农特产品开展门户网站建设,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同时配合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全方位开展前期宣传工作,并根据农产品成熟时期提前开展网络预售和营销工作。
(二)支持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农特产品物流所需的仓储、运输等环节给予一定扶持,支持企业建设或改造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利用现代物流技术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三)支持线上线下融合。支持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在开展网络营销的同时,以布局合理、互相促进为原则,开展线下体验店建设,通过实体展示拓宽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借助现场展示对线上经营模式进行推广,从而进一步促进线上线下的融合。
(四)打造全产业链服务示范模式。加强对我市典型农特产品的电商孵化,从宣传推广、物流快递、产品组织、平台服务、运营管理、专业咨询等各方面促进我市农特产品电商化,打造“一站式”电商服务模式,形成可落地、可推广、可复制的农特产品电商示范模式。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建设农产品垂直电商平台,组建专业营运团队。
(二)开展农特产品的线上营销推广工作。
(三)新建项目首年销售额实现100万元以上,往年实施项目2017年全年销售额实现300万元以上。
(四)开展线下体验店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产品电商发展模式。
(五)有条件的项目可建设或改造适合农特产品储存条件的仓库(冷库),实现上线品牌入库管理,统一发货。
五、补助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及程序
(一)来源。补助总资金额度控制在150万元以内,从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解决。
(二)补助标准。
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建设金额(不含土地费用,含两年以内的房屋租金)的30%,不超过50万元,主要补助以下方面;
1、企业建设农产品垂直电商平台及宣传推广费用。
2、企业线下体验店、仓库等方面的建设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
(三)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建方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电商平台、相关店铺开设、体验店、仓库等建设后,整理完整的验收资料向当地商务部门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经当地商务部门初步验收合格后,再经当地商务部门向贵阳市商务局提出验收申请。
2、在收到完整的验收资料后,市商务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现场项目查看,资料审核,提出整改意见和验收意见。
六、申报、验收资料
(一)申报资料。
1、农产品电子商务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主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6、区(县、市)商务部门意见;
7、其他说明项目情况的资料。
(二)验收资料。
1、农产品电子商务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2、宣传推广方案、***等。
3、线下体验店、仓库等建设投入审计报告。
4、年度销售额审计报告。
七、工作要求
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阳关大道11号管委会大楼18楼贵阳国家高新区商务局。
联系人:刘 黔 84811613
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