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三措施加大劳动监察维护农民工权益
2017年以来,雷山县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报酬兑现,积极部署工资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检查力度,及时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报酬,保障了农民工权益,维护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格执行工资保障金储存制度。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的所有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减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社会稳定风险。截止目前,全县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的工程项目114个,储存金额1150.9622万元(其中已按规定返还金额578.4052万元),工程项目存储率为95%。
二是积极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存量。该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强沟通配合,及时调解农民群众反映的欠薪问题,坚持投资主体为政府部门的项目,必须落实包保责任人,主管部门协助处理,调解不成功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目前,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2件,结案30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5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起,为29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19.5025万元。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狠抓责任落实。为切实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工作,该县人社、住建、公安、交通、水利、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集中力量对建筑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逐一检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及时调查处理,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公安部门立案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全面清理清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及时拿到血汗钱。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各类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6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00余份、接受劳动者咨询2000余人次。(杨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