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体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评价概要
规划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体区
规划范围及面积:东营市区东部,西侧紧邻东营东城区,规划东至东八路、南至南二路、西起康洋路—黄河路—东城护城河—南一路—登州路、北起北二路,规划总面积为48.89平方公里。规划产业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规划功能定位是:黄河三角洲区域产业服务中心,东营城市级综合服务中心之一,集先进制造和现代居住为一体的综合性新城区。
二、联系方式
(1)***评价组织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46-607822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黄河三角洲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46-8302594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CmA0rPGG6RaVLGjX9WDmjA 提取码:z2e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联系人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与建设单位联系,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我单位回访。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9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