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伊春市人民政府重新拟选聘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单位公
关于对伊春市人民政府重新拟选聘
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单位公示的公告
为加强对市政府法律顾问重新选聘工作的监督,按照《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定》(黑政办发〔2018〕9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规定,现将市政府重新拟选聘的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7日。
对下述拟选聘的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单位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在完成新的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选聘工作后,市政府2017年9月选聘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单位同时予以解聘。
受理单位:伊春市司法局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科
受理电话:0458-3877139
联系人:刘晶焱、王琛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透笼山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53000
伊春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16日
伊春市人民政府重新拟选聘
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单位名单
一、兼职法律顾问(7人)
1.王晓非 黑龙江新飞律师事务所主任
2.刘 丽 黑龙江新飞律师事务所律师
3.杨荣海 黑龙江中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4.张庆伟 黑龙江中兴律师事务所主任
5.陈为国 黑龙江仗义律师事务所主任
6.金丽婷 黑龙江兴福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伊春职业学院教授
7.房忠华 黑龙江小舜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法律顾问单位(1个)
黑龙江联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