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统计普法宣传计划
各区市统计局、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经发局,市局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切实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统计、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的法律意识,根据《关于转发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安排
(一)撰写发表署名文章
各级统计机构要撰写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局领导署名文章,深刻阐释统计法治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发表。
(二)开展***法治思想学习活动
1.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法治思想专家专题讲座。
2.参加“灯塔在线”***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市局各科室、中心及时将完成情况报执法监督局。
(三)征集优秀法治宣传作品
1.按照《关于开展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线上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全国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展播活动,组织第四季度优秀作品上报工作。
2.以“与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同行”为主题,开展统计法治征文活动, 各区市要组织动员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上报不少于5篇的优秀法治征文,经审核后择优上报省统计局,并在威海统计公众号登载。
(四)组织参与答题、考试
1.组织参与国家统计局统计法相关知识专项答题,市局及各区市统计机构组织统计人员参与答题,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党员干部参与答题,持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履行防惩统计造假责任的自觉性。
2.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与考试。
(五)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1.借助“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在城市大型商超、旅游景点、农村大集、学校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
2.借助年报时机,面向规上企业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讲活动。重点选取辖区内部分规模较大、配合程度不佳、法律意识淡薄的企业,宣讲统计法重点条文、讲解典型统计违法案例,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级要结合督察过程中发现的统计普法方面的短板与不足,认真谋划相关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活动,确保统计普法接地气、有成效、促进统计事业发展。
二是拓展创新,坚持实效。在宣传形式和内容上要突破创新,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效果。在普法范围上要从重点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延伸至部门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实效。
各区市统计机构于12月22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总结报送好的经验和特色做法。
联系人:刘明明 电话:3809962
威海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