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住建部、财政部将于12月下旬对我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开展绩效评价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及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在本次绩效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请各乡镇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二、三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蓬建发〔2017〕16号、25号、85号)要求,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务必在2017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共21***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完善相关软件资料,完成信息录入等工作。在2017年12月31日前第三批任务全面开工。二、及时完成信息系统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情况在本次绩效评价中占了24%的权重。请各乡镇切实加快2017年实施对象的录入进度,提高数据录入质量,确保在2017年12月20日前将2017年所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录入,达到录入率100%;列入民生工程的改造户竣工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