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新邱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新邱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计划实施《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新邱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新邱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用集体土地139.6516公顷(其中:旱地100.4100公顷、水浇地0.4639公顷、园地6.4561公顷、林地15.7550公顷、农村道路4.4461公顷、沟渠0.1087公顷、田坎0.0852公顷、农村宅基地2.6121公顷、采矿用地0.1***3公顷、公路用地1.8323公顷、殡葬用地0.1133公顷、其他草地6.4806公顷、河流水面0.5934公顷、内陆滩涂0.1306公顷),同时使用国有土地4.8619公顷(其中:旱地0.4127公顷、林地4.1919公顷、农村道路0.01***公顷、其他草地0.2409公顷)。
土地权属为富荣镇宝日殿村;十家子那土木村;苍土乡娘娘营子村、王家村、下石土村、上石土村、西苍土村;大巴镇半截塔村、后朝阳村、杜代营子村;沙拉镇朝代营子村、哈桃村、申德村、勿束村。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开发用途为铁路用地。
二、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第47条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9]713号令)的规定,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对此次《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新邱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被征收土地使用人、周边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新邱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征收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三、联系方式
(一)征收单位:阜蒙县人民政府
用地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刘兴旺 电话:188****0050
邮箱:3***730123@qq.com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门
联系人:刘祖浠 电话:0418-2678881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