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受理编号d2ln055)整改结果公示
苏家屯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五批
(2022年5月19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1 | D2LN202****90055 | 1.2015年,沈阳市苏家屯区大淑堡村建设一个三无水厂,占用耕地约20亩,没有环评手续,且水厂的污水直排农民耕地,污染地下水;2.苏家屯区临湖街道沈阳孔雀城小区,吸粪车辆在小区内抽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 苏家屯区 | 1.2021年4月10日,苏家屯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沈水街道到达现场检查。经核实,投诉水厂为沈水新城自来水厂,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胡家甸村,大淑堡村没有自来水厂。沈水生态科技创新城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4月在沈水街道胡家甸村西自行建设自来水厂,为孔雀城小区居民供水,无土地使用证、无环评审批、无取水证。经区自然资源分局核实,该水厂实际占用耕地为8亩。区自然资源分局于2015年9月11日,对沈水生态科技创新城管理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在沈水街道胡家甸村西占用耕地建自来水厂的行为,依据《土地法》规 定,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并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区法院于2016年5月25日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对于水厂问题,因为该小区住户较多,为保障居民用水,故水厂未关停,并有临时供水车提供居民用水。对于其未经批准擅自取水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于2020年11月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出具整改意见。按照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开展工作。为彻底解决孔雀城饮水问题,在2020年11月27日和2021年3月16日的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上,决定由区农业农村局协调市水务集团和华夏集团推进自来水并入市政管网工作,该工程4月中旬开工,预计8月份完工。并网后原供水水源不再使用。目前反冲洗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苏家屯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对反映水厂污水直排问题,经调查系水厂水池的反冲洗水,曾存在直排周边农田的行为,经检测,没有污染地下水。2.2021 年 4 月 10 日,苏家屯区政府组织沈水街道到达现场查看。经查,2021年3月前孔雀城部分住宅区污水未接入市政排污管网,污水井溢满时由孔雀城小区物业雇佣沈阳聚诚清洁公司进行清淘,清淘出的污水由吸粪车运送并注入市政污水主管线,未发现随意排放现象。2021年3月孔雀城小区所有污水管线已全部并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孔雀城小区已不需要进行清淘并转运污水。 | 部分属实 | 1.经苏家屯区政府多方协调,对孔雀城地区实施管线接驳工程,已于2021年9月30日接入苏家屯区市政水源(大伙房水库)并通水运行,同时停用自备取水井,已于2022年1月取得建设用地批复。2.区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小区生活污水监管,确保无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现象。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苏家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苏家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175128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芙蓉北街1号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