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国家规定,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况
农高区总面积145.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溧阳市,南至晶桥镇,西至东庐山麓,北至句容市。农高区以绿色智慧农业为主题,以生物农业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科技振兴乡村样板区,协同推进农产品特色加工、农业智能装备制造、农业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主导产业为生物农业、农产品特色加工、农业智能装备制造、农业科技服务业。
(二)规划协调性分析
与上层位政策、法规、规划的符合性方面,本轮规划与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发展规划、国家和地方产业导向政策和规划、省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在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产业规划、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基本协调一致。
与同层位规划的协调性方面,本轮规划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对生态和环境的保护目标与要求是一致的。
根据规划规模和开发强度下的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环境容量分析结果,在本轮规划建设污染物排放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轮规划具有环境合理性。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全域污水体制采用集中式管网收集和分散式污水处理的灵活处理方式。
集中建设区内雨污分流,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其中白马镇食品加工产业园生产废水经集中处理中心预处理)接管至规划异地扩建的白马镇污水处理厂。
全域范围内的村庄依据村庄规模、人口等数据合理配置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尾水就近用于农灌或排入沟渠河道。
规划实施后经预测,不会改变纳污河流的水体功能。
(3)噪声环境影响
区域环境噪声分析表明,规划区区域及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能满足功能区相应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规划区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因此,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
区域开发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
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通过企业绿化、防护林带等的建设,进行生态补偿,使区域生态服务功能实现平衡。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区内实施合理布局、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加强绿化、建设隔离带。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区内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严格执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加强区内企业废水管理、节约用水。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确保园区内企业的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园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企业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设置围堰、进行地面防渗和建设废水导流设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业噪声污染控制:进区项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
交通噪声污染控制:控制车流量、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加强路面保养、噪声敏感路段设置绿化屏障。
社会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对农贸市场、娱乐场所、商场、餐饮等第三产业的噪声控制,规范社会生活噪声排放行为。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农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转运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各产生企业自行建设具有防渗、防雨的危废暂存场所进行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送至溧水统一处理。
(5)生态补偿和减缓措施
通过采取优化布局、控制开发强度、设置绿地系统等补偿性措施,把规划区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划定三区三线,保证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范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6)风险
区内企业环境风险较小,在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准备后,规划范围内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境风险为可接受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本次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合理,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规划调整建议后,环境影响需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园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主要方式
您如果是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在公示期间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对规划区域的发展、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姓名、职业、家庭地址、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委托单位及环评单位了解相关环保信息。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七)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3NQfKxUXQF1ViSk9A8CwA ;提取码: pye4。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qBeLhEMVwSXEse3SX-Xjg 提取码: gvur。
(九)委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5)57252289
联系人:张主任
(十)评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25)85608171
邮箱:khhbguyehua@163.com
联系人:张工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