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组装30万套汽车灯具部件产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兴旺路以东、永平路以南、永宁路以北、东风快速路以西 |
建设单位 | 曼德光电(泰州)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曼德光电(泰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泰州市高港区科创园创业大道北侧2#楼,主要从事灯具部件产品的组装。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汽车工业对于车灯的需求不断扩大,尤其是乘用车配套灯具,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16000万元租用重庆哈弗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双创基地内4号楼一层部分(1578㎡)、1 楼一层二层(6912㎡),合计面积8490㎡),新建“年组装30万套汽车灯具部件产品项目”。该项目已取得泰州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泰高行审备〔2020〕1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建设方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年组装30万套汽车灯具部件产品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废气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振动焊接和布胶压合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管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盘头中沟。 (3)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边角料,以及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产生的废包装以及边角料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只要加强管理,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噪较高的主要有振动摩擦焊、布胶压合专机、空压机、退火炉、电焊机等。本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装基础减震垫,做好设备维护工作,加强厂区绿化。经厂房的阻隔和距离衰减后,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