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商用汽车消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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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27日发表
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要求,对在一级商用汽车经销商购买商用汽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按照活动规则,享受汽车消费补贴。
现需要备案商用汽车经销商报名信息,请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于6月17日17:00之前将经销商名称、地址、主营范围、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厂家授权书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备案经销商条件:一级商用车经销商,授权证书为汽车生产厂家盖章认证。
联系人:焦老师 88871573
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关于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6月16日
编辑: 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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