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五项措施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自流井区五项措施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取得良好效果。今年1至6月,全区各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296件,调解成功294件,调解成功率99%,未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和因调处不力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做法为:一是切实强化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自流井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4个街道、7个乡镇和46个社区、52个村全部建立了调解组织,各村(居)民小组确定了信息员,形成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二是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区综治办、区司法局联合制发了《2009年年度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目标》。三是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试行办法》,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法制办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自流井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实施办法》。四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在全市率先施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佩徽上岗制度,全区首批324名人民调解员已正式持证佩徽开展工作,人民调解志愿者选聘和五星街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工作正在抓紧实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已在五星街、郭街、新街和漆树乡开展试点工作。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把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纳入了区财政年度预算,建立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机制,工作补贴由同级财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