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及教育工作见成效
(1)建立流浪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依托街道、社区设立的救助保护咨询点,及时发现流浪、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和热心群众参与发现、告知、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2)整合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资源。有效发挥民政、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3)实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帮扶项目。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发挥其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协调教育、公安、卫生、司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通过与专业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的合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流浪未成年人及流动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家庭监护情况及需求评估、心理咨询、康复训练、就业等一系列救助帮扶项目,帮助他们健康回归家庭、回归社会,避免流浪未成年人重复流浪社会。该区5个单位、12名同志获得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