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狠抓群众自治助推乡村振兴
(一)健全自治组织体系促乡村振兴。指导村(居)委会规范建立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等委员会,健全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新乡贤参事会等自治组织,加强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其他村(居)组织建设,引导发展为老服务、托幼服务等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各类村级组织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运行,发挥积极作用,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自治组织体系,提振基层组织功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自治工作制度促乡村振兴。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明确群众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村民自治机构职责;根据《加强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工作实施意见》和《议事协商事项指导目录》,建立议事协商制度和议事决策社会评价制度,建立议事协商结果与村(社区)“两委”决策有效衔接机制,确保议事协商结果有效执行;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进一步落实村(居)民自治制度,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并利用微信平台、互联网等新媒体创新村务公开形式,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做好事项公开,不断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
(三)创新自治科技支撑促乡村振兴。继续推广木鱼镇文武社区“1234”工作法,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稳定把控安全隐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依托全县综治平台,做深做实以“火源管控、疫情防控、灾情监控、舆情掌控、社会稳控”等“五控一体”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将基层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一网打尽,描绘清朗气正、和谐有序的群众生活画卷,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激发基层振兴活力。
(四)推动试点示范引领促乡村振兴。发挥自治职能,夯实治理“基点”,解决治理“难点”,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2022年,投资省级资金370万元,在乔庄镇、乔庄镇秦兴社区、乔庄镇万众社区、竹园镇竹园坝社区、竹园镇清江村、青溪镇东瓯社区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建设,预计4月启动,12月底全面完成,在全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助推乡村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