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坚持依法办事用心教育重塑守法公民
4月11日,省司法厅派驻区司法局社矫中心甘泉、区公安局尤警官、容桂司法所工作人员叶锡桐,一行三人前往南方医科大学顺德人民医院,为社矫服刑人员岑某进行了一场特别的解矫宣告,并为其在病床前办理了解矫手续,正式恢复自由身份。这是我区司法人员首次进入医院举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充分体现了司法严肃性和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
据了解,2018年1月,岑某在亲友家饮用药酒后,驾驶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与行人发生碰撞,酿成交通事故。后经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缓刑2个月,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在入矫报到时岑某仍未意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态度恶劣,公开扬言“法律不公”,对抗司法人员正常执法活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与此同时,容桂司法所工作人员用心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与家属沟通,得到家属的大力支持与配合,通过安抚情绪、缩短距离、转化角色、法制宣传、正确引导,使岑某渐渐冷静下来,慢慢意识到自身行为违反性、社会危险性,也领悟到法制制裁不是目的,而是通过制裁教育自身改正错误,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以免心存侥幸造成更大的后果。
岑某在认识错误后,积极配合好司法所的监管工作,虽家住较远的伦教,但从未缺席社区劳动和教育学习,表现良好。解矫的日子日渐临近,她因癫痫发作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她的缓刑考验期到期应当进行解矫宣告,为了及时办理解矫手续恢复岑某的自由身份,容桂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前积极指导岑某写好书面总结,并根据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再犯罪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为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等相关表格,报区局审核批准后,顺利通过了缓刑考验期,重获了自由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