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医院南沙门诊部—市政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均安医院南沙门诊部—市政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顺规资(均安)字【20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 ,建设资金由 自筹资金 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 115 万元,工期:60日历天,其中次入口处的工程30日历天 。 2.2、工程概况: 本工程内容包括: 门诊部水泥混凝土道路,园路花岗岩铺装,不锈钢围墙栏杆安装、不锈钢管折叠门安装,围墙各色外墙砖铺贴、零星石材铺贴;室外照明部分包括路灯配电箱安装,电缆及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庭院灯及灯杆基础制作、电缆接线井砌筑以及管道土方工程;室外排水部分包括砌筑雨水进水口,DN200混凝土支管埋地敷设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没有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7 日至 月 11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招投标中心 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 5.2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投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月 07 日至 11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招投标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及收据)。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 6.3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黄先秀 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金沙分理处 银行账号:6223***********7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月 28 日 上 午 09:30 ,地点为:均安镇永安路1号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8. 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 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开标现场刷卡存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均安镇政府网 发布。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镇街公告”栏目和均安镇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公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3、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己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工程专业),广东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8****2956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人: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 电 话:0757-22277108,139****5152 传 真:0757-22276898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三楼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57-25386807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