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文化楼(三期)建设工程装修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桂文化楼(三期)建设工程-装修及安装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2013]1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容桂街道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350万元,工期:210日历天。
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公共大堂、剧院配套用房、地下室及公共用房、天面防水等。总装修建筑面积约为16074平方米,其中地上装修建筑面积约为10953平方米,地下装修建筑面积约为5121平方米,地上3层,地下1层停车库。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剧院建筑声学装修、室内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给排水系统、配电照明、消防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及配套安装工程),以及天面、室内及室外部分区域防水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的其中之一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内各单位均具有)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内各单位均具有)
3.1.3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内各单位均具有)
3.2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必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原件,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企业,可联合投标,投标体不得超过2家独立法人。
联合体的组成必须是其中之一种:
(1)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联合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联合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以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7月7日至2014 年7月11 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7月7日至2014 年7月11 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户名:徐素萍,帐号:44-465***********5。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7月29日上午9时 30 分,地点为: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20000.00元。
8.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容桂人民政府网、珠江商报上发布。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 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本项目收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若为联合体,则牵头单位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采取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到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
上述人员除投标员外,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经核实后即可离场,如果未能按上诉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4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 建筑 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需更换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10.6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0757-28381006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容桂街道宏业路12号
邮 编:52830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麦***
电 话:0757-22330608
传 真:0757-22330606
地 址:顺德区广珠路大良路段16-1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doc
***: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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