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东村污水站)
2015年6月4日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 个工作日(2015 年6月4日至6月1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邮编:528325
联系电话:0757-27388709
传真:0757-27388902
电子邮箱:maimy@shunde.gov.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顺德区杏坛镇东村农村污水分散治理设施建设项目 |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东村村委会南面20m处 | 广州 环发 环保 工程 有限 公司 | 项目选址于顺德区杏坛镇东村村委会南面20m处。该地现一部分为池塘,其余为闲置地,位于东村中心,总投资1346.17万元,总设计规模1600m3/d,主要服务范围为杏坛镇东村,服务面积约1.68km2,服务总人口约8000人,实施管道总长约9651.87m。 |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浇灌附近农田;施工期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处理;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包括施工场地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差生的SO2、NOX、CO等,均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的污水主要是收集的村民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村内火筒涌;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和栅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经处理后由有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单位进行卫生填埋;运营期格栅、沉砂池、调节池、生物反应池、污泥池产生的H2S、NH3、臭气经离子除臭设备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空达标排放。 | 无 |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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