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顺保监公字2015良5号)
顺保监公字[2015]良5号
佛山市南海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我局查处关于张翠木等6人投诉佛山市南海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案,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保监询字[2015]良183-2号),请你单位自觉履行上述询问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5年06月16日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顺民政人社监[2015]第良183-2号 佛山市南海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你单位承建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扩建(乙座、丙座、丁座)工程的工人工资情况。请于本询问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派你单位经营者或现场负责人并携带如下资料(并复印件)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劳动监察科接受询问调查: ☑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 3.2014年10月至今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扩建(乙座、丙座、丁座)施工的工人员工花名册 ☑ 4.2014年10月至今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扩建(乙座、丙座、丁座)施工的工人工资签收表 ☑ 5.2014年10月至今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扩建(乙座、丙座、丁座)施工的工人考勤记录(表) □ 6.招用流动人员备案证明 □ 7 的员工劳动合同 □ 8.外国及港澳台人员在粤就业证明 □ 9.规章制度 □10.劳动保障定期书面审查情况表 □11.《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社会保险分险种汇总表等缴费资料 ☑12.其它:1、你单位与各班组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2、你单位与承包人杨志签订的分包合同;3、你单位支付承包人杨志进度款的相关依据。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三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0757-22381766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6日 备注:1.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 2.如非指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接受询问,但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授权委托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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