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明年叫停公立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为配合卫生强区建设,有效缓解就医难、就医贵问题,让医改惠及群众,近日,我局发布《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停止门诊(急诊、儿科门诊除外)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根据规定,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在抗菌药物使用方面,只能选择非限制类抗菌药物,确因病情需要使用限制类抗菌药物的,应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签名,或按需转介至住院或急诊(留院观察)等处理。对于民营医疗机构,将会倡导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而由于急诊、儿科的病情变化比较大,因此并未纳入停止范围内,但我区对急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也有严格规定,比例需控制在35%以下。下阶段,我局将重点强化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一是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二是畅通患者转诊流程;三是加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公众宣传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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