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河排涌除险加固项目选取小额施工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西河排涌除险加固项目选取小额施工
服务机构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对委托项目以公开摇珠的方式对芦苞镇小额施工服务机构备案库中的水利工程类服务机构进行抽取,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1.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8:30-2018年12月19日下午16:30(节假日除外)
1.2报名对象: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11月7日在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过的小额施工服务机构备案库中的水利工程类服务机构。
1.3报名要求:凡有意报名的单位,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到我中心邮箱(邮件命名要求:公司名称+项目名称.PDF )。
二、项目情况
2.1、项目概况:
序号 | 建设(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别 | 资质要求 | 预算价/预算审核价约 (元) | 下浮率 |
1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水利所 | 西河排涌除险加固项目 | 水利工程类 | 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140586.34(工程施工计费标准按照镇财政局确定的预算审核价作为基准价,如不需预算审核的按预算价作为基准价) | 10% |
2.2、项目详情:见***2。
三、摇珠活动安排
3.1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0日上午09:30进行摇珠。
3.2地点安排: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四、支付内容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50%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60%;
(2)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60%;
(3)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劳务发生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增值税***及由劳务发生所在地的主管税务部门所出具的预缴完税凭证。
特此通知
联系人:潘***
联系电话:0757-87231852
邮箱:lbz_yjzx@126.com
联系地址: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4日
***:1.西河排涌除险加固项目报名回执
2.芦苞镇芦湖路路灯二期建设工程-预算审核
***:***1:西河排涌除险加固项目报名回执.doc ***:***2:西河排涌除险加固项目预算审核12.1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