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虹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虹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虹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村民委员会禾里坑村土名“深水田”12号厂房(地理坐标为北纬23°15′29″,东经113°0′19″)建设。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5万元,占地面积2730.33m2,总建筑面积2730.33m2。项目主要从事PVC波浪瓦、玻璃纤维瓦的生产,年产PVC波浪瓦500吨、玻璃纤维瓦198吨。项目定员15人,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不设员工宿舍及食堂。
项目主要设备有:80双螺标挤出机1台、高低速混料机1台、碎料机1台、玻璃钢拉挤机2台、空气压缩机2台、搅拌机1台、冷却塔1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5年7月30日通过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乐环复〔2015〕42号)。
项目年排放生活污水607.5吨,经预处理后由市政管道排入园区南部污水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混合、搅拌和边角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已安装移动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已加强车间通排风,保证了车间的空气流通,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挤出、浸泡不饱和树脂、贴合无纺布、预固化定型、加热固化定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已安装UV光解废气处理装置,经收集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建。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边角料和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回收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检测结果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时生产负荷达100%。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标准的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监测结果详见广州京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ZH1512555201号)。
排污口编号:废气FQ-1711001,噪声ZS-1711001,固废GF-1711001。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四)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每季度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
(五)生产(运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至5月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