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坭镇工业大道及府前路外立面改造及线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白坭镇工业大道及府前路外立面改造及线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白坭镇工业大道及府前路外立面改造及线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三发改资[2019]14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区下拨的乡村振兴专项经费列支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坭镇工业大道及府前路外立面改造及线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白坭镇工业大道(江帆大酒店-府前路平交口)和府前路(老年活动中心—富景党群服务中心)街道两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包括立面改造工程和线改工程,改造用地面积32118平方米。
立面改造工程包括对白坭镇工业大道58栋楼房、府前路27栋楼房共85栋楼房进行立面改造;采用大部分清代、少部分民国的建筑风格。外立面以仿青砖外墙涂料为主,个别低矮的建筑贴外墙青砖。总绿化面积875平方米。
线改工程包括对工业大道(江帆大酒店-府前路平交口)和府前路(老年活动中心—富景党群服务中心)街道两侧供电低压线落地改造和通信线落地改造(电信、广电、移动、联通);受场地狭小限制,拟采用供电(两线)和通信(4线)并列顶管,供电独立井,四家通信运营商共井的原则布置。
项目建设只在原有建设用地上进行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本项目立项投资额是20814309.16元,项目概算建安费18208383.60元,施工图设计费费595843.43元。招标控制价为18804227.03元,其中建安费招标控制价18208383.60元,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595843.43元。
2.3 计划建设工期:105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招标人确认。项目开工令发出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
2.3.1本工程工期包括因中标人的设计未能达到招标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中标人被视为已对上述工作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至招标人确认设计成果的时间、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的时间、国家法定假期(本项目仅限春节假期)均不属于105天范围内。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从工程施工图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全程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施工图设计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确认、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2.4.2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以及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2.5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支付方式
(1)设计费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30%。
2)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并由财政部门审定施工图预算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至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并审定结算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至设计费签约合同价97%,余下的设计费在工程保修期满且竣工验收资料经审查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按程序付清;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设计费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
(2)工程建安费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工程建安费签约合同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40%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工程建安费签约合同价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5%;
3)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80%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工程建安费签约合同价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5%;
4)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100%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至工程建安费签约合同价的85%;
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30个日历天内按程序支付至建安费审定结算价的97%;建安费审定结算价的3%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且竣工验收资料经审查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按程序付清;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4.2.1.1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或②项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2.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对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成员应根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向发包人提交相关支付协议,由招标人据此向联合体成员分别支付相关费用。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需提供。)
4.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提供)。
4.5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4.5.1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
4.5.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同时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人提供),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起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 12 月 3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12 月 6 日 10 时 0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9 年 12 月 6 日 10 时 0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6号保利中韵花园6座106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颜先生 | 联 系 人 | 唐先生 |
电 话: | 0757-87563210 | 电 话: | 0757-87710881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dshz2018@163.com |
2019年11月 15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