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57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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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57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57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区生态环境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57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水都食品饮料基地南拓片区8号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水都食品饮料基地南拓片区8号(中心地理位置:北纬 23°4′40.628″、东经112°50′7.518″),项目占地面积92297.41平方米,建筑面积11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6261.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0万元。项目建成后从事酱卤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的加工与销售,年加工酱卤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共65700吨。项目劳动定员800人,其中750人在项目内食宿,50人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65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4797.5吨/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 级排放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金本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废水产生量为582542.4吨/年经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要求及金本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金本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项目包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物料需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全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及管理,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水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排放限值;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卤制油烟废气、食堂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 (四)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
2021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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