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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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确保2018年年终结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佛山市税务部门前台及社保网报系统(5S电子税务服务厅)将于2018年12月26日零时起暂停办理全部社保业务。停办业务期间需要办理增、减员备案的,可到所属地税务部门前台申请办理。
各种税费(不含社保费)、滞纳金和罚款,于2018年12月29日至31日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及税款征收业务。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
高明区第一税务分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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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4:19: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