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一期)及机动车检测站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核准编号: 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一期)及机动车检测站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 GMJ2012076号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工程名称: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一期)及机动车检测站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 3、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4、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该建设项目总用地91.867亩,约61244.97平方米,总建安费约为3295万元,共分为土石方工程和建筑工程二个部分,其中建筑面积约14470 平方米(无地下室)。本次招标范围为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一期)及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内的土石方工程、所有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5、监理费:约60万元。 6、工期要求:365个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8、资金来源:区财政 三、 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⒈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⒊项目总监理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报名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⒋佛山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 5、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师必须亲自到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派出项目总监的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和近半年内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4、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复印件; 5、投标报名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常驻施工现场办公的承诺书原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项目负责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 8 月 27 日~ 8 月 2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受办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电话:0757-88620825、88620821 交易中心收取报名费用100元。招标文件5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7-889811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 0757-88018593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