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收医学培养生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我区在2011年推出了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上岗退费”优惠政策,为做好今年“上岗退费”医学培养生的招收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的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1996年5月1日之前出生);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2013年、2014年本科毕业生;
(六)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医学培养生招录职位表》。
二、人员待遇:
1、享有带薪岗前培训,并购买社保;
2、考取执业医师证后,吸收录用为我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正式职工;
3、上岗执业后,一次性全额退还就读医学院校时的学费。
4、上岗后在基层医疗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3日。
2、报名地点: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荷城街道沧江路403号,即南方电网侧)
3、报名材料:身份证、学习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书)、户口本,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登记表。
4、咨询电话:88661380。
***:1.医学培养生招录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医学培养生)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