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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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三和路以南、人景路以东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
项目概况 | 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三和路以南、人景路以东。本项目已批的3万吨工业管生产增加酸洗处理,规划使用新厂房作为酸洗车间,具体工序包括酸洗、漂洗、水洗、烘干和包装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扩建项目新增的清洗废水、酸雾喷淋废水经新增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杨和镇对川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②本扩建项目的酸洗工序设置在单独围闭的工作间内,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引至酸雾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条15m高的排气筒(9#)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1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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