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对明城镇崇步围堤段全长约3.8公里进行加固,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 项目要求:本白蚁防治工程是根据白蚁的生物习性与建筑物的特点,使用长效白蚁药剂进行处理,制造不利于白蚁生存的生态环境而达成预防白蚁的目的。 1、施工方案应符合《广东省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技术指南》及本项目实际要求,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自合同签订日起三年内不受白蚁危害,每年复查一次,如发现白蚁蚁害,乙方应无偿及时给予灭治。 2、白蚁预防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的建筑面积、工程概况、施工范围承包方式、工程质量标准、对施工质量的承诺、对建筑物的药物处理要求、药物使用、浓度、用药量、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施工安全措施、验收内容(标准)、白蚁预防工程施工用药表、白蚁预防工程施工记录表、白蚁预防工程验收证明书(表)等内容。 3、室内地坪药物处理:建筑物室内地面平整完毕,在铺设混凝土垫层前后,使用预防白蚁药剂全面处理土壤,使建筑物形成预防白蚁水平屏障。 4、室内墙体药物处理:各楼层室内墙体砌筑完毕,墙体批荡或饰面之前,地下室、首层墙体距地面1米高度以内全面喷洒预防白蚁药剂;二层以上墙体距楼面0.5米高度以内墙面全面喷洒预防白蚁药剂。 5、各楼层门洞、管道井、管道出入口、伸缩缝、沉降缝洒预防白蚁药剂。 6、建筑物防蚁线处理:除墙边土壤回填平整完毕,沿墙边地面约0.3米宽范围内灌淋预防白蚁药剂,使建筑物形成防白蚁垂直屏障。 质量要求:乙方应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利工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严格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技术指南》等规范操作,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本工程预防处理不受危害,对每个工程都要进行定期回访。预防处理十五年内,灭治处理三年内出现白蚁危害,白蚁防治机构必须免费进行灭治处理。 工期要求:白蚁防治工期与高明区沧江堤围达标加固工程(崇步段)建设工期一致。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金额:¥28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伍佰元整),固定总价承包,本合同价款含税。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白蚁防治服务内容(即全部整体防治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验收报告,通过验收后甲方三个月内一次性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白蚁防治单位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水平评价标准的要求,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的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备案(白蚁防治资质); 3、投标人具有广东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颁发广东省水利工程白蚁防治能力评价等级B级或以上;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在高明区内设有固定办公营业驻点;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二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3、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档案备案(白蚁防治资质)的网页截图打印件、投标人获广东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颁发广东省水利工程白蚁防治能力评价等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提供投标人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能反映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内容; 6、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注: (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抽签时间: 2021年1月19日上午9:00(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 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开标室。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中合同条款,抽签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