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韩丽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455 号
关于广东韩丽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柳路以西、银杏路以北的广东韩丽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广东韩丽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东韩丽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修改方案
三、方案情况
该项目用地面积为35079.3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56.63%,容积率1.27,绿地率15.37%。现建设单位申请调整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是车间E以及车间A扩建部分建设规模增加,并取消原车间F。本公示方案只针对拟建建筑部分,其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9日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办公室”,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20162
3、电子邮件:gmfszsp@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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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图 4.27_t3-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