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永琦化工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子材料生产储存项目综合楼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乙类厂房装车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91号
关于佛山市永琦化工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子材料生产储存项目综合楼、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乙类厂房、装车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永琦化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综合楼、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乙类厂房、装车台
三、项目位置:高明区明城镇城七路东侧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综合楼、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乙类厂房、装车台,建筑层数分别为4层、1层、1层、3层、1层,建筑高度分别为16.5米、8.3米、8.3米、14.5米、8.8米,基底建筑面积分别为324 m2、372 m2、792m2、624m2、272m2,总建筑面积分别为1333.82 m2、372 m2、792m2、1917.26m2、322.87m2,计容面积分别为1296 m2、744 m2、1584m2、1872m2、544m2。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具体情况见附图)
六、公示时间:自2016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8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feishangzhuzu@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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