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浩花园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173号
关于新浩花园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广安路拟建设项目新浩花园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修改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梁嘉慧
二、项目名称:新浩花园
三、修改情况
该项目规划方案于2012年8月23日审批通过,现建设单位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及退建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1.计容面积由30651.68平方米增加为30735.83平方米,住宅计容面积由28679.68平方米增加为28781.8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1276.12调整为1311.76平方米;
2.物管房建筑面积有原来的150.52平方米调整为114.88平方米;
3.不计容面积由9779.45平方米增加为11740.41平方米;
4.基底面积由3101.16平方米增加为3210.9平方米;
四、方案情况
规划用地面积140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476.24平方米,基底面积3210.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0735.83平方米, 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86%,绿地率35%,汽车泊位261个。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6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ydgh@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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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浩花园总平面图160602_t3-Model.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