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贝斯特陶瓷有限公司厂区(二期)成品仓库A仓库1仓库2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393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贝斯特陶瓷有限公司厂区(二期)成品仓库A、仓库1、仓库2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贝斯特陶瓷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贝斯特陶瓷有限公司厂区(二期)成品仓库A、仓库1、仓库2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和合大道明城段西北侧
成品仓库A(1层),基底面积18774.0M2,建筑面积18774.0M2,计容面积18774.0M2;仓库1(1层),基底面积46517.6M2,建筑面积46517.6M2,计容面积46517.6M2;仓库2(1层),基底面积10902.0M2,建筑面积10902.0M2,计容面积10902.0M2;(具体情况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6日
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六、公示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20162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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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加密-仓库1 20180704_t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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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加密-仓库2 20180704_t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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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加密-成品仓库A 20180704_t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