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合镇13家限养区内养殖场清理补助申请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畜禽养殖场清理补偿补助方案的通知》(明府办〔2018〕53)的要求,对自行完成清理的禽畜养殖场进行补助和奖励。经由环保、农业和国土部门组成的审核小组核查后,共有13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在协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拟申请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补助资金,共1057825.31元。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拟奖励项目信息予以公示(详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10日 (7天)
联系电话:0757-88988521(邮箱:gmwrkzk@126.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保局八楼污染控制科
***:高明区更合镇街畜禽养殖场公示资料
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