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12月21-26日组织全区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评估自查自评工作。在各医疗机构自查的基础上,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2日我局组成了由区镜全副局长为组长,医政科负责人及区人民医院质控科、医务科、护理部专家为成员的检查小组,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二级以下医疗机构5%的比例开展医疗质量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的医疗机构共7间,其中三级医院1间、二级医院1间、乡镇卫生院1间,民营医院4间。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与交班制度等18项核心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区镜全副局长强调了医院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安全问题,各单位必须加强重视、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18项核心制度。同时,针对专家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局医政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