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嘉和涂料有限公司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192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嘉和涂料有限公司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富湾工业区的佛山市高明嘉和涂料有限公司综合楼、甲类仓库、丙类仓库一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甲类车间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邓伟强、梁锦文、梁少珊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嘉和涂料有限公司综合楼、甲类仓库、丙类仓库一、甲类车间
三、项目基本情况
综合楼,4层,建筑高度为14.7米,基底面积为1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2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3.27平方米。
甲类仓库,1层,建筑高度为9.7米,基底面积为372.4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72.4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570.14平方米。
丙类仓库一,1层,建筑高度为6.2米,基底面积为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
甲类车间,2层,建筑高度为12.8米,基底面积为6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11.6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961.68平方米。
(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11日
五、公示地址:建设项目现场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
七、建言渠道及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规划综合科”,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620885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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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仓库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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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车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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