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广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高建广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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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建广场变更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高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三洲碧桂路以西、三江路以南 |
环评机构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
项目概况 | 高建广场(原高明三洲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项目)拟建于佛山市高明区三洲碧桂路以西、三江路以南,项目已于2015年10月获环评审批。目前项目并未开工建设,但建设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变更调整。变更前后项目占地面积16068.32 平方米不变,建设面积包括商业面积、住宅面积、配套设施面积等均发生变化,变更后项目商铺不设置KTV。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预处理后再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②备用发电机使用清洁能源为燃料,燃油尾气由内置烟气烟道引至相应楼楼顶天面排放;地下停车场设置排风机,停车场废气经排风机抽排;餐饮油烟采取静电油烟净化器和除异味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居民厨房燃料废气与油烟一起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垃圾收集点、公厕、肉菜市场进行除臭并定期清运清洗。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垃圾日产日清,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⑤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工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落实好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