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仙岗古村道路路灯安装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灶镇仙岗古村道路路灯安装及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更换路灯灯具、新建路灯及相关的电缆、电缆沟等的附属工作,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6万元。
2.3 计划工期:45 日历天完成 (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起计,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为丹灶镇仙岗古村道路路灯安装及改造工程,工程内容为丹灶镇仙岗古村道路路灯安装及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广东省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 (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不需考评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9 月 23 日至2016年 9 月 29 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地点: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电话:0757-82258808 联系人:陈***
售价: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人民币300元(现金)。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16年 9 月 23 日8时30 分起至2016年 9 月 29 日17 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0.53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9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6年 10月 9 日0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一次平均值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社区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地 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
联 系 人:罗先生 | 联 系 人:陈先生 |
电 话:0757-85441449 | 电 话:0757-82258808 |
传 真: | 传 真:0757-8213260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
2016年 09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