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高考资格审核开始
珠江时报讯(记者/区辉成)在佛山参加明年广东高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注意了,应届生资格审核需在11月7日~18日于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市招生办昨天公布了相关资格申报条件和审核流程,其中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一方,需满足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累计36个月或以上。
按照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的随迁子女应于11月7日~18日在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往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可在原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区招考办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可延长至2019年高考报名结束时间。
市招生办介绍,随迁子女提出审核申请时,应提交5方面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随迁子女及其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合法稳定职业相关材料;合法稳定住所相关材料;居住证相关材料;社保相关材料等。“社保、学籍、居住证等材料,都有时间上的连贯性要求。”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外省考生父母如果想孩子在佛山参加高考,在高中入学前就该准备好要提交的资料,“按照往年申请情况看,外省籍考生父母大多在社保及居住证上被‘卡’,很多外省籍考生父母的居住证时限都是不连续的。”
在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审核方面,各报名点负责就业和住所的审核工作,在11月20日前将随迁子女提交的材料按要求录入并汇总上交市招生办。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办理地点和社会保险缴费地点在佛山市和广州市(含省社保)的,由报名点录入并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渠道进行审核认定,随迁子女无需个人办理。经初审无法在数据共享渠道进行审核的,仍需随迁子女按各区的要求到相关审核部门各自办理;若在其他地市(非广佛)的,则由随迁子女或父母按相关指引提供相应材料,自行携带审核表前往相关地市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材料需在11月25日前提交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格。
同时还要确认的是,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需在2016年9月1日前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市招生办提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有关部门要耐心细致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解释工作;对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于12月15日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各区招生办汇总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招生办报送省招生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