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罗忠林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CA服饰公司(罗忠林)(公民身份号码:5113***********198):
经调查,你在租赁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童服城32栋4楼的厂房经营时未及时足额支付谢远盛等7名劳动者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的工资。我局于2018年8月2日依法对你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人社监令字〔2018〕7-34号)。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且本案已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处理,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公示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人社监令字〔2018〕7-34号)
2018年8月2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南人社监令字〔2018〕7-34号
CA服饰公司(罗忠林)(公民身份号码:5113***********198):
你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2018年4月份、5月份和6月份的工资。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在限期内足额支付员工2018年4月份、5月份和6月份的工资。
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五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沥分局。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路8号 邮编:528231
联系人:杨啟昌 、卢铭强 联系电话:(0757)85515201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