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灯湖六小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城街道灯湖六小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桂城街道灯湖六小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6000平方米,包括土建、装修、市政配套、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6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1.2亿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交进行深化设计后的方案成果;
(2)深化设计的方案成果通过评审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及地质勘查报告;
(3)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 25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蓝图8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以进行施工图审核。
(4)施工图审核完成后 5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修编蓝图25份、CAD(可编辑)、PDF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
(5)本项目设计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评标公示结束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2.4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公共设施的方案深化设计、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测量、物探)、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海绵城市设计及咨询相关的配套专题研究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设计工作。具体勘察设计任务如下:
(1) 本项目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公共设施的方案深化设计(按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深化
设计,并提交深化设计后的方案成果)、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测量、物探)、初步设
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海绵城市设计及咨询相关的配套专
题研究及后续服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结构(包含钢结构)、室内外装修、给排
水(排水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低压给水等)、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幕墙
门窗(幕墙需达到详细施工深度)、供配电(不包括高压供电及电房的供电设计,低压供
电部分的设计须满足并通过南海区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电梯、智能化、节能、围墙、
门卫等专业设计、施工工艺图,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
观(绿化)、照明、运动场、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及用地红线外与市
政给排水接口的衔接部分等一切相关专业设计;
(2) 完成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人防、消防等报审需要的
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交纳的相关
规费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委托绿色建筑咨询单位,中标人需负责本项目的绿色建
筑标识申报评价工作并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总设计费用当中,招
标人不另行支付。设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专家评审费用、评审会议场地费等均包含在总设
计费用当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派出相关专业人员解决工程施工期及缺陷
责任期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
收及备案手续。
(4) 本项目设计须完成符合相关报建手续(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图报建、消防报建、
人防报建等)和审图相关部门图纸审查所需要的一切图纸及计算文件。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1)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
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佛
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的要求;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的勘察设计深度均按照《岩土
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年版)、国家现行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
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审批的《设计要求》及附图的要求执行,工程勘察报告、初步设计以
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均须符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2) 各阶段设计要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建筑的功能和环保要求,要求功能
分区明确、空间布局合理并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市政规划等要求,还必须按照广东省中
小学校建设标准(或高于省标)建设;
(3) 区域内基础设施(水、电、通讯、道路、停车场地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
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需要,做到环境优美、人性化、安全设施齐备;
(4) 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
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
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
计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4.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打印件需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指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年 4 月至 2017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的社保证明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打印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分项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分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建筑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结构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结构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给排水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④电气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⑤暖通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分项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为拟派项目分项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的社保证明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备注:拟派的4.4-4.5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4.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已承接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以上(含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的业绩。必须提供设计合同,如设计合同不能充分体现项目建设规模和特征,可另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打印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账号:4400***********04220;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新城支行;④款项来源:灯湖六小设计;
时间: 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灯湖六小设计”。
购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凭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银行凭证原件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投标人未出示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银行凭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2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人员相关证书、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核查。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参考***《证照原件登记表》),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待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城政务信息网(http://www.guicheng.gov.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了勘察部分,如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级)资质的,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并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前提供勘察分包意向书并附拟分包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网页打印件)。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桂城政务信息网、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757-8676228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杨*** 电 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
二〇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