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信息技术部分)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经促局、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互联网+”产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我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部署,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95号)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15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信息技术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信息技术部分)项目申报的通知》(佛经信〔2015〕2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围绕通知中的扶持范围和申报条件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详见***要求),并于2015年7月2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本一式七份,电子文档一份)提交至各镇(街)经促局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镇(街)经促局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15年7月3日(周五)17:30前汇集本镇(街)申报单位的申报文件进行初审,编制《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盖公章),连同各项目申报文件报送我局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地址:桂城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D座2楼),逾期不予受理。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信息技术部分)项目申报的通知.zip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5年6月10日
(联系人:刘妙思,联系电话:86089205,邮箱:kjj_lms@nan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