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粮油总公司饭堂和物业人员外包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粮油总公司饭堂人员外包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南粮总招【2022】001标
3、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粮油总公司
4、项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5、招标内容: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或低于其成本价,视为无效标。
2、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1“招标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为分所/分公司/分支机构的,须具有总公司/总所/总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原件)。总公司/总所/总机构与分公司/分所/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的,分所/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8553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5、投标保证金汇出账户必须为投标人的对公账户。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简称:饭堂和物业外包项目。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原件)和《退保证金说明及退保证金收据》(原件)各一份递交给工作人员。切勿填错信息或不递交,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投标登记及招标资料获取
1、本项目采用线上的方式登记,投标人可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4月8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sjzjlfs@126.com),在邮箱主题栏处标注登记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资料,完成登记工作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投标人发放相关资料。
2、招标资料为人民币300元/套,以微信形式收取,售后不退。微信收款二维码详见“招标资料发售登记表”,支付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单位名称简称(该简称须能识别投标人身份),否则因付款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付款单位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需开具招标资料费***,请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后10个日历天内将开票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sjzjlfs@126.com),超时发送或未发送开票信息的将不予受理。】
3、投标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总所/总机构授权书(原件)(如有)。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登记投标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微信转账凭证。
(4)招标资料发售登记表(详见本公告***4:招标资料发售登记表)。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4月11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1208室会议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先生,0757-86329772。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4、招标人联系电话:肖***,0757-86325609、166****0415。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为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括所有的投标内容,即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一套以及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正本WORD或EXCEL格式电子文件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介质为光盘或U盘(带外光盘或U盘封套,在封套外注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内容为准。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或签章。
4、投标文件必须打印(A4纸)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每份内页(封面目录除外)须加注连续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七、投标报价
1、报价中须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员工资、各类补贴、加班费、社会保险、餐费、培训费、工作服费用、福利费、离职经济补偿等人员成本费用、驻场服务涉及费用(设备费用)、日常耗材及软硬件设备的投入费用、后勤及管理费用、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相关费用及项目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相关费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本项目的项目预算金额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相关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但不单列,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投标人一旦中标,将按照中标金额提供并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不能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将自愿接受招标人的处罚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列入佛山市南海区粮油总公司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其投标活动,并将相关情况抄送佛山市南海区粮油总公司及主管部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开、定标会议程序:综合评分法
1、开标环节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人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核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等情况。
(5)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6)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7)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环节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及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同时,以价格低者优先;价格均相同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1)技术商务部分评审标准(80分)
(2)价格部分评审标准(20分)
注:(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分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所有评委对综合评审项的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综合评审项得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人总得分为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5)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折率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或折率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或折率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金额(或折率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或折率或费率)。
(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九、支付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1:招标项目需求。
十、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
1、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
(5)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1、招标项目需求
2、合同范本
3、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资料发售登记表
***1:招标项目需求.docx
***2:合同范本.doc
***3:投标文件格式.doc
***4:招标资料发售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