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联系人:林丽萍,联系电话:82341055)。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佛山市禅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为促进我区医疗资源配置优化,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就医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协调,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有效提高,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佛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佛府办函〔2016〕868号)精神,依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 状
一、基本情况
禅城区位于佛山市中心,是佛山市政府驻地,为佛山政治、金融、文化、交通、信息中心,面积154.0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0.78万人。下辖一个镇、三个街道共54个村委会、91个居委会。2015年全区经济运行态势总体良好,全区生产总值1463.93亿元,增长8.1%,地均生产总值位列全市五区之首,人均生产总值123604元。全区域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93.80亿元,增长13.9%,其中禅城区53.95亿元,增长12.5%。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452元,增长8.9%。恩格尔系数为32.5%。
2015年末常住人口110.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1.37万人,增加0.32万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00.5:100;全年出生人口0.59万人,出生率为9.61‰,上升0.3个千分点;死亡人口0.34万人,死亡率为5.54‰,与上年持平;自然增长率为4.07‰,上升0.3个千分点。
二、健康水平
2015年全区居民人均期望寿命81.4岁,孕产妇死亡率13.9/10万,婴儿死亡率2.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2‰。
三、卫生资源
禅城区辖内,市级医疗机构高度密集,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目前辖区内共有医疗机构252家,卫生技术人员11203人,住院床位数11439张。其中禅城区区管医疗机构共有240家,卫生技术人员4560人,住院床位数3865张。
区管公立医疗机构中,综合医院2间,卫生院4间(其中2间加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精神病治疗管理所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间,社区卫生服务站46间,门诊部16间,诊所1间。社会办医疗机构中,综合医院7间,专科医院1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门诊部19间,诊所37间,检验所2间,护理站1个,卫生所1间,村卫生站22个。另有医务室115间。
区管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按110.78万常住人口计算)拥有病床3.22张,卫生技术人员4.12人,执业(含助理)医师1.50人,注册护士1.72人,医护比1:1.15。
四、服务能力
2015年区管医疗机构(含社会办)门(急)诊总诊疗量人次896.36万人次,住院人次89135人次,病床使用率78.34%,其中公立医疗机构门(急)诊总诊疗量人次460.47万人次,住院人次17353人次,公立医疗机构诊疗量占全区总诊疗量人次的51.37%。全区门(急)诊总诊疗量和住院人次比2010年分别增加28.04%和75.39%;每年医师人均担负诊疗人次为5409人次,医师人均每年担负住院床日数为556,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章 主要问题
一、财政卫生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区公立医疗机构主要为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实质上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担负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任务,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区政府必须负责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补助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我区通过经常性收支差额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补偿,但离强基层、保基本的需求还有差距,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和可持续性发展,科学合理、稳定长效的补偿机制有待建立健全。
二、业务用房配置不规范
位于老城区的部分医疗机构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功能布局不科学、临床诊治与防保服务分区不合理,难以解决患者看病就医的方便性、安全性,存在医疗安全隐患,制约了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用房面积狭小,功能用房分离不清、常规设备不全等问题。
三、卫生技术队伍较薄弱
目前非在编人员占全区在岗人员的54%,副高及以上职称仅占8.8%,高职称、高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较低,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中医师、注册护士严重不足。
四、医疗服务结构待完善
部分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仍未实行实体化建设,有机构名称但没有实质性的机构、人员,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实施;部分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如临终关怀、精神卫生、康复、中医、妇科、儿科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医疗服务结构欠合理,不能满足高质量、多层次、个体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五、错位发展格局未形成
由于市级医疗机构高度集中在我区,且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而区级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较差、医疗设备较简陋、技术力量薄弱、缺乏错位发展优势,导致生存压力大。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实力禅城、活力禅城、魅力禅城”,实现“强中心”战略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广覆盖、惠民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突出重点,科学调整,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到2020年,构建起与我区社会经济水平相一致、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建设规范、功能互补、错位发展、能力提升、公平可及、群众方便、健康协调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强基创优原则。
把重心下移,着力保基本、强基层,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优化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条件,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群众就医的首选之处。
(二)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立足科学发展,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统筹规划,科学配置和优化卫生资源,做到广覆盖、可持续,构建分级诊疗格局,为适应未来开展社区康复、临终关怀、医养融合等健康服务作长远布局。
(三)坚持整体效益原则。
服从市总体规划要求,坚持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原则,密切市级、区际、镇(街道)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推动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建立起相互协调、错位互补和健康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和效益。
(四)坚持公立主导原则。
把握方向,坚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鼓励社会办医。
(五)坚持中西并重原则。
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坚持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支持医疗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实施规范化建设,在传承与开拓中促进中医发展,切实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服务能力,拓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
三、规划目标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构建与市级、社会办医疗机构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特色凸显、分布均衡、覆盖全面、发展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到2020年,区管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数3670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区域内所有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办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数达4615张;按119万常住人口计算,禅城辖区内医疗机构(含市直医院)每千常住人口配置床位数8.51~9.58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80~3.00人、注册护士数3.50~3.80人,医护比为1:1.25~1.26。区管医疗机构(不含市直医院)中,按每千常住人口配置床位数6.96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52人、注册护士数2.61人,医护比为1:1.04。
第四章 医疗机构设置
一、医疗中心和公立医院
(一)医疗中心。
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868号)要求,在我区分别建立区级综合医疗中心和市、区级专科医疗中心。具体如下:
1.建立区级综合医疗中心。区级综合医疗主中心:禅城区中心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区级综合医疗次中心(西部片区次中心):拟依托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建设(培育为三级医院)。
2.建立市、区两级专科医疗中心。市级专科医疗中心:依托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脑科康复医院建设(培育为二级医院)。区级专科医疗中心:分别是佛山健翔医院(建设为三级专科医院),筹建禅城区中医院(二级医院,床位200~300张),建设禅城区口腔医院(依托禅城区向阳医院,培育为二级医院)、禅城区胃肠专科医院(依托禅城区朝阳医院,培育为二级医院)。
(二)公立医院。
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创建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在辖区内规划新建1家公立综合医院、1家公立专科医院。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加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分级诊疗体系,是保障居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体化建设是我区“十三五”的重点建设项目,各镇(街道)必须设置1家用房面积达标、硬件建设规范、技术人员专职、运行机制高效、服务功能齐全、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本镇(街道)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是本镇(街道)社区卫生指导中心。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办事处,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期内,全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间。(见***1)
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实施标准化建设,做到功能分区合理,科室设置规范,设施配置齐全,服务环境整洁、温馨、优化,服务方便性和舒适性提升。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设住院治疗功能的病床,可设置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病床数不能高于50张。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区域,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我区现有145个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已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51个、村卫生站22个。“十三五”期间计划全区所有村(居)、工业园以及新开发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已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村(居)不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本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承担村(居)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鼓励和倡导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业务。
三、社会办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在符合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前提下,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在医保、购买公共服务、人才培养、职称评定、课题评审、成果评价和专科建设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鼓励和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错位发展,优先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儿科、老年病、精神病、护理、康复、中医、临终关怀、医疗美容等资源紧缺性服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开办三级医院、特色专科医院以及连锁医疗机构,实现社会办医院与公立医院资源共享、检查结果互认,探索开展与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和技术合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积极支持开办第三方检验检查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区域性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第三方检验检查机构,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结果互认和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鼓励通过各种方式整合现有大型设备资源,提高使用效率。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可不受规模和规划数量的限制。鼓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
在禅西片区探索建立园区式医疗产业服务平台(“医疗岛”),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提供高端、特色医疗服务。优先支持在“医疗岛”设置妇(产)科、儿科、老年病专科、中医药保健、医疗美容、精神病专科、健康体检、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等医疗机构。
二级及以上医院等医疗机构的设置,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868号)执行。
不再新增村卫生站(室)。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机构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内部服务的医务室、卫生室。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
医疗机构的设置与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政府的责任。建设涉及立项、筹资、用人、用地等,需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
二、立足长远,建设规范
基层医疗机构的设置与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建设标准,要与我区社会经济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一致,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导向,兼顾满足多层次需求,结合实际,既要考虑有效衔接,妥善解决老城区用地扩建改建困难,又要立足长远,注重覆盖全面、可持续发展、适当超前。要综合考虑核心功能定位问题,用新的规划理念、方法、手段,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建设,高起点、高要求配置设备,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达到规范、标准。
三、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中的责任,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卫生投入政策,根据人口状况及居民医疗卫生需求,重点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等方面需求,同时要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的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章 附 则
一、生效实施
本规划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调整修订
在实施本规划过程中,由于新城区建设发展、人口数量、社会经济水平或国家与省市政策变化,导致医疗服务需求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改时,应适时调整修订。
三、监督评价
实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在规划中期,对规划建设实施进度和效果组织评价,以推动规划落实、目标实现。
***:1.禅城区各镇(街道)“十三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表
2.禅城区“十三五”期间医院床位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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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禅城区各镇(街道)“十三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表
镇(街道) | 2020年年底前规划建设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间)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
祖庙街道 | 3 | 15 |
石湾镇街道 | 2 | 11 |
张槎街道 | 1 | 15 |
南庄镇 | 1 | 10 |
合计 | 7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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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十三五”期间医院床位规划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区域 | 办医形式 | 2015年床位数(张) | “十三五”规划床位数(张) | 规划类别 | 备注 |
1 | 市一医院禅城医院 | 南庄 | 公立 | 200 | 500 | 综合 |
|
2 | 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 | 张槎 | 公立 | 200 | 200 | 综合 |
|
3 | 禅城区中医院(禅城区澜石医院) | 石湾 | 公立 | 80 | 300 | 综合 |
|
4 | 市一医院脑科康复医院 | 祖庙 | 公立 | 140 | 200 | 康复 |
|
5 | 向阳医院(含环市院区) | 祖庙 | 公立 | 60 | 床位150张(含牙科床位15张); 牙椅80张 | 专科 |
|
6 | 朝阳医院 | 祖庙 | 公立 | 80 | 150 | 专科 |
|
7 | 佛山市精神病治疗管理所 | 张槎 | 公立 | 170 | 170 | 专科 | 隶属民政系统 |
8 | 新增综合医院 |
| 公立 |
| 1000 | 综合 |
|
9 | 新增专科医院 |
| 公立 |
| 1000 | 专科 |
|
公立医院规划床位数合计 |
| 公立 | 930 | 3670 |
|
| |
10 | 禅城区中心医院 | 石湾 | 社会办 | 1200 | 1200 | 综合 |
|
11 | 禅城区永安医院 | 祖庙 | 社会办 | 380 | 600 | 综合 |
|
12 | 苏李秀英医院 | 石湾 | 社会办 | 20 | 40 | 综合 |
|
13 | 佛山健翔医院 |
| 社会办 | 400 | 500 | 专科 |
|
14 | 佛山市中山医院 | 祖庙 | 社会办 | 50 | 50 | 综合 |
|
15 | 佛山远大医院 | 祖庙 | 社会办 | 80 | 80 | 专科 |
|
16 | 佛山都市妇产医院 | 祖庙 | 社会办 | 80 | 80 | 专科 |
|
17 | 佛山金子医学整形美容医院 | 祖庙 | 社会办 | 20 | 20 | 专科 |
|
18 | 佛山华康医院 | 张槎 | 社会办 | 20 | 20 | 专科 |
|
19 | 佛山绿康医院 | 南庄 | 社会办 | 100 | 300 | 综合 |
|
20 | 佛山禅城华南耳鼻咽喉专科医院 | 祖庙 | 社会办 | 60 | 60 | 专科 |
|
21 | 佛山肛泰肛肠医院 | 祖庙 | 社会办 | 70 | 70 | 专科 |
|
22 | 佛山明德内分泌专科医院 | 南庄 | 社会办 | 60 | 60 | 专科 |
|
23 | 佛山禅城健翔医院 | 祖庙 | 社会办 | 120 | 120 | 专科 |
|
24 | 佛山正骨骨科医院 | 张槎 | 社会办 | 100 | 200 | 专科 |
|
25 | 佛山爱尔眼科医院 | 祖庙 | 社会办 | 80 | 100 | 专科 |
|
26 | 佛山名仕医院 | 祖庙 | 社会办 | 20 | 20 | 综合 |
|
27 | 佛山中大口腔医院 | 祖庙 | 社会办 | 15 | 15 | 专科 |
|
28 | 佛山华厦眼科医院 | 石湾 | 社会办 | 60 | 80 | 专科 |
|
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及规划床位数合计 |
| 社会办 | 2935 | 3615 |
|
| |
“十三五”拟新设置社会办医院的床位数 |
| 社会办 | —— | 1000 |
|
| |
全区总计 |
|
| 3865 | 8285 |
| 不含市直医院 |
(注:“十三五”期间,社会办医院规划床位数不受此规划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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