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村民公寓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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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3月30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 联系地址: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联系电话:0757-82106603、82108721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环评批号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东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村民公寓一期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南侧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CB2009-0026项目选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南侧进行建设。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4834平方米,建筑面积65461.8平方米(含地上和地下的建筑面积),架空面积为3704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8519.6平方米。拟建4栋高层住宅,其中,公寓楼一和楼七均为25层,地上一层架空,架空面积2717平方米,其余为住宅;公寓楼二和楼三均为26层,地上二层架空,架空面积690平方米,其余为住宅。公寓一期规划商铺200平方米,用于村民日常生活用品销售。项目不设柴油备用发电机组和中央空调,不设餐饮功能。废水:对于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经临时自建的排污管道接入市政管网引至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扬尘:在工地边界设置围挡;施工过程通过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清洗槽,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车轮,保证车辆清洁;对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了覆盖、固化等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工地管理,高噪声设备在休息时间不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未出现相关投诉。固体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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